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,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5日(周三)放假1天。
请后勤部门做好放假期间住校师生的伙食餐饮等保障,全体师生员工妥善安排好工作和生活,出行注意安全。
综合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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