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: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
本会是从事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。
第二条 本会宗旨:创新校园理念,传播硅湖文化,推进母校事业发展,支持校友事业发展,促进母校与地方及社会联系,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。
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:
(一) 加强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;
(二) 促进校友与学院、校友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,发挥校友会的优势和社会影响,为增进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;
(三) 进行学术交流;
(四) 组织联谊活动;
(五)接受校友、社会团体等各项捐赠,促进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与合作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会员:
(一)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;
(二)硅湖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就读过的学生;
(三)曾在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员工;
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;
(三)对母校的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;
(四)对本会章程提出修改意见;
(五)有权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、资料;
第六条 会员负有以下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关心母校校友会工作,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关心和支持母校教育事业,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以及校友与社会各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;
(四)自愿向校友会等宣传媒介投送稿件;
(五)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本会将通过学院拨款、社会筹集捐赠、开展服务校友的有关项目等方式,积极筹措活动经费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校友会设理事会,由理事若干人组成。每届理事会任期三年,可以连任,也可以增补调换。理事会每年召开理事会会议一次。必要时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,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校友会会长决定或五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召开。
第八条 理事会理事由学校、各二级学院、各地校友分会协商推举产生。
第九条 理事会职责:
(一)对外代表校友会;
(二)选举校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讨论和决定理事会工作的方针、计划及重大问题;
(四)制定、通过、解释和修改《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章程》;
(五)决定校友会设立、变更、终止事宜;
(六)讨论决定并公告校友会年度经费筹集使用预算和决算报告;
第十条 本会章程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。
第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一人担任校友会会长,主持理事会工作,选举5名副会长。
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四人,对会长办公会议负责。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,执行理事会决议和会长办公会议精神。 秘书长任期三年。秘书长可以聘任若干助手,负责校友会的日常工作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下设校友接待部,其工作包括:
(一)负责“校友接待日”的返校校友集中接待工作;
(二)收集制作发送最新校友通讯录;
(三)负责日常接待校友返校参观访问母校、及开展讲学讲座等事宜;
(四)负责遇到生活、工作、就业等困难的校友的接待帮助工作;
每年“校友接待日”由理事会确定。
第十四条 本会各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均按照自愿、无偿的原则,按照本章程履行各自职责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章程于2019年12月11日修订实施。
安徽校友会 会长:纵华光 联系电话:15212538880